導讀:若在線升級是在車輛行駛過程中進行,車輛制造商應證明其采用了過程和程序以確保該在線升級不會影響車輛安全。
據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6 月 17 日消息,為了不斷提高整車安全性能,積極推進汽車安全領域、環(huán)保與節(jié)能領域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yè)一司組織全國汽標委開展了《汽車軟件升級通用技術要求》等九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修訂,已形成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其中《汽車軟件升級通用技術要求》規(guī)定了汽車軟件升級的管理體系要求、車輛要求、試驗方法、車輛型式的變更和擴展、說明書。其中明確,每次軟件升級信息應至少保存至車型停產后 10 年。
若在線升級是在車輛行駛過程中進行,車輛制造商應證明其采用了過程和程序以確保該在線升級不會影響車輛安全。
當在線升級需要特定的技能或復雜操作時,車輛制造商應證明其采用了過程和程序以確保只有在專業(yè)人員在場或執(zhí)行該操作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在線升級。
同時,工信部還修訂了《汽車防盜裝置》《機動車乘員用安全帶和約束系統(tǒng)》《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tǒng)》等其他 8 項規(guī)定。
IT之家了解到,今年 4 月工信部曾發(fā)布《關于開展汽車軟件在線升級備案的通知》,明確指出,將對獲得道路機動車輛生產準入許可的汽車整車生產企業(yè)及其生產的具備 OTA 升級功能的汽車整車產品和實施的 OTA 升級活動進行備案。申請主體應是汽車整車生產企業(yè)。